交通運輸部官網昨天(8日)上午公布《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稿)》引起網友評論一邊倒,其中一條這樣的條款成為輿論的焦點:“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一時間,無數網友通過網站留言、微博評論等方式提出質疑:惠民的免費政策怎么最后變成了延長收費年限?免費20天,是不是最后就要多收一兩年?
這是好事,春節、清明節、勞動節、國慶節這4個假日公路免費,共計20天。網友擔心雖然少收了20天費但最后別變成多收一兩年的費,關于免費補償條款原文,為彌補經營者因為免費造成的損失,收費公路可適當延長收費年限。
昨天上午,交通運輸部在官網上發出通知,通知說,為加強并規范對收費公路的管理工作,交通運輸部組織起草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從長達3000多字的征求意見稿中可以看出,此次修改一方面對聯網收費、不停車收費等越來越普及的新收費方式進行了規定,另一方面2004年的條例沒有考慮到的收費公路期滿后的運營問題,成為此次修訂考慮的一個重點。而與此同時,包括節假日小客車免費政策等一系列國家政策減免帶來的后續問題被納入了條例,這也是昨天被網友議論得最多的話題。
修正案征求意見稿的原文中是這樣說的:“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
網友拍磚
數萬網友參與討論,反對聲一邊倒
免費二十天,要多收一兩年?
交通部的征求意見通知上網后,立即引起大量網友的熱議。記者注意到,從上午11點多到下午3點多,幾個小時的時間僅在新浪網的留言平臺上就有13000多名網友參與了討論,而且網友的態度幾乎一邊倒地表示驚訝和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