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
“不堪折磨,咬掉舌尖吞進肚子”
出獄3個月后,田偉冬決定“開口”。
4月28日,田偉冬張開嘴,他的舌頭沒有舌尖。
“這是我不堪刑訊逼供留下的證據。”田偉冬說。
今年1月初,剛釋放的田偉冬只字不提案情,現在,他將過往經歷寫在了A4紙上。
與田偉冬相反,陳建陽等4人尚處假釋期,對其經歷避而不談。
但有一點相同。據5人指控,在派出所審訊和收容審查階段,他們均遭刑訊逼供。
“你要是不死,可以回來找我”
1995年11月28日下午,田偉冬被蕭山公安局刑警隊帶走。在蕭山城南派出所,他被刑警要求“老實交代干的大事”。3個刑警一邊質問,一邊扇巴掌、用腳踢。
田偉冬說,1米8幾個頭的刑警大隊長進門,用右手叉住他的脖子,拎起抵在墻上,說:“你要是不死,可以回來找我!我叫×××”
訊問當中已提到有沒有搶劫、殺人。田偉冬回憶,遭長時間拳打腳踢至深夜時,“頭開始暈了,意識模糊”,他用頭撞向審訊室一扇玻璃門,“撞出一個足球大的洞,頭直接撞穿過去,當場暈倒”。
田偉冬被送至醫院。清創包扎后,田說,他被帶回審訊室繼續毆打和電擊。
“咬掉的舌尖大約1厘米”
田偉冬說,他從民警講述中第一次聽說“3·20”案。
一直不讓睡覺,“一睡覺巴掌就打過來”。當時正值冬季,他的衣服褲子被脫掉,只剩下一條內褲,他被銬在椅子上。
田說,將近29日中午,實在難以忍受,他用牙齒咬掉舌尖,把咬掉的舌尖吞進肚子。咬掉的舌尖大約1厘米。
他又被送進醫院,在牙科手術臺上縫了五針。拉回審訊室后,他被反復詢問,要求講案件具體細節。
第三日上午,他用牙齒把舌尖的5根縫合線咬斷,滿嘴是血。
據其回憶,當時家屬每次見律師,都會詢問田還能不能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