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日前下發決定,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根據該決定,期刊變更登記地審批、廣播電視傳輸網絡公司股權性融資審批、鐵路工程及設備報廢審批等被取消。
決定指出,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計50項。其中,取消和下放29項、部分取消和下放13項、取消和下放評比達標項目3項;取消涉密事項1項(按規定另行通知)。梳理此次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發現,其中涉及新聞出版、影視出版等多個領域,如取消期刊變更登記地審批,出版物總發行單位設立從事發行業務的分支機構審批,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音像復制單位設立審批,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設立審批等。下放國外人員參與制作的國產電視劇審查等項目。
據了解,此前,經過6輪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務院共取消和調整2497項審批項目,在簡政放權上已經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從總體看,行政審批事項仍然較多,一些領域的審批事項程序繁瑣。為此,新一屆中央政府明確提出,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國務院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要減少三分之一。
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后續監管。要繼續堅定不移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