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寸土寸金的當下,河南鄭州的一家房地產商,在今年初滎陽國土部門組織的2次招拍掛中,出人意料地以起始價拿到3塊土地,在當地引發爭議。而3塊土地作為一塊地,此前已被這家地產商違規占用3年。
這家房地產商是鄭州清華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旗下的河南中原商貿城開發有限公司。滎陽市國土資源局官網3月7日和4月19日的兩份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成交公示顯示,該公司分別以5105萬元、4420萬元、7360萬元的成交價格,取得地塊編號為滎政儲(2012)06號、07號、08號的3塊地,共計109764.37平方米。
3塊地都位于滎陽市豫龍鎮二十里鋪村。滎陽市國土資源局方面介紹,他們實為河南中原商貿城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奧帕拉拉冒險島水公園”和“香堤灣”酒店所占地,只是把1塊地分割成3塊,然后分2次招拍掛。
記者查閱當時刊登在北京某媒體的出讓公告發現,上述3塊地公示時的起始價,竟然和成交價相同。河南中原商貿城開發有限公司在沒有加價一分錢的情況下,如何連拿3塊地,有幾家企業參與競拍?引發當地公眾關于“貓膩”的質疑。
滎陽市國土資源局方面接受采訪時沒有做出合理的解釋。鄭州清華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相關人士,則強調“我們有合法的手續”。
2010年4月,一個名叫“清華·大溪地”的項目在滎陽豫龍鎮奠基。用豫龍鎮政府司姓負責人的話說,這是滎陽市政府的招商項目,放在了豫龍鎮,“有啥問題去找市政府。”
“奧帕拉拉”和“香堤灣”是大溪地的配套項目。鄭州清華園官網介紹,奧帕拉拉總占地面積12萬平米,是集水上休閑、娛樂以及完善的餐飲、購物、住宿等多種配套設施為一體的大型主題性水上娛樂項目。
2011年4月,滎陽市國土資源局在巡查時發現,河南中原商貿城開發有限公司清華大溪地水公園(即奧帕拉拉),在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占用豫龍鎮二十里鋪村118997.3平方米水澆地。
所謂水澆地,是指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時至今日,奧帕拉拉對面一條馬路之隔仍然是郁郁蔥蔥的玉米地。
“我們認定它就是違法占地。”滎陽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侯姓工作人員翻著當年的案宗說,清華大溪地水公園屬于邊報邊用。他說,不管是邊報邊用,還是未批先建,通通都是違法占地。
據介紹,滎陽市國土資源局當時就勒令開發商停建,并責令他們退還所占土地,沒收該建筑。
但4個月后,奧帕拉拉于2011年8月高調試營業。他們不僅沒有退還土地,在試營業期間,還舉行了旅游小姐大賽。
對于退還土地、沒收建筑等問題,滎陽市國土資源局督查室主任聶曉語焉不詳。他只是說,2012年1月,該局申請了當地法院強制執行,最終以每平方米20元的標準處罰河南中原商貿城開發有限公司237萬多元。
滎陽市人民法院方面透露,該院于2012年8月以“行政處罰”受理了此案。今年8月,滎陽市國土資源局申請了撤訴。
10多萬平方米耕地如何成為建設用地呢?據了解,2012年4月,滎陽市國土資源局收到了上級部門批復的一份“農轉用”審批。包括房地產商違規所占的耕地等在內的滎陽市一批耕地,通過審批。“農轉用”是農用地(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規模養殖水面等)轉為建設用地的簡稱。
聶曉表示,批復了農轉用,國土部門才可以依法從老百姓手中征收土地。在此之前,“政策上是不允許的。”
但奧帕拉拉的工作人員說,“我們今年已是開業第3個年頭了。”
采訪中,為了查閱當時的公示信息破費周折。聶曉沒有找到,滎陽市國土資源局業務處室一位工作人員在聶曉所在的辦公室,擺弄半天也沒有查到。后來記者得知,3塊土地的公示刊登在北京一家媒體上,且只刊發了一次,外人很難發現。
刊登在該媒體的公示顯示,滎國土資告字(2013)4號(即編號06號、07號的2塊地)的公示,申請人2月4日就可到滎陽市土地礦產資源交易市場獲取掛牌出讓件、提交書面申請,但公示2月6日才刊登;同樣,滎國土資告字(2013)7號(即編號08號的1塊土地)的公示,3月20日申請人就可以獲取掛牌出讓件、提交書面申請,但公示3月22日才刊登。
值得關注的是,上述3塊、實為奧帕拉拉的土地至今還沒有規劃手續。8月29日,滎陽市城鄉規劃局規劃審批科科長朱風祥向記者證實,清華大溪地水公園(即奧帕拉拉)沒有在該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