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水安監局“報銷局長”被判15年
啥都敢報銷,身上穿的家里用的都以單位“煙酒費”支出,結果貪了20萬被拉下馬。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這句耳熟能詳的話邵明華曾在廉政課堂上給全局干部職工講過多次,但自詡謹慎機敏的他怎么也沒想到,自己刻苦奮斗近30年的事業前程和整個人生會被平時的“小打小鬧”葬送,頗具意味地成了這八個字的注腳之一。最近,經淮安市漣水縣檢察院公訴,該縣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邵明華采取虛報個人支出、收受財物等手段,貪污、受賄共計近20萬元,被一審判刑15年并處沒收財產13萬元。昨日,漣水縣檢察院披露了這名“報銷局長”案的詳情。
啥都敢做
只要平時你來“孝敬” 出死亡事故我也敢“照顧”
2009年1月的春節,邵明華上任安監局長后的第一個重大傳統節日,在此期間,他對手中的權力有了新的認識。
漣水鞭炮公司作為該縣煙花爆竹的總經銷,是重點監管單位,安監部門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提醒,整改不到位就責令停業整頓。業務往來中,公司老板楊忠和邵明華逐漸熟悉起來,這個春節帶著2000元超市購物卡找上門來“聯絡感情”。邵明華熱情接待,幾番寒暄后,楊忠將購物卡遞了過去。大過節不能冷了朋友的心,這樣想的邵明華就收了下來。
這次開始,中秋春節,楊忠一年兩次上供從不間斷,到去年春節,先后7次上供“過節費”1.4萬元。“明白人”絕不止楊忠一個,紙業公司、化工企業、肥料公司……為在工作中得到關照,眾多老板帶上購物卡和煙酒紛紛和安監局長聯絡起“感情”。被糖衣炮彈擊倒的邵明華,徹底喪失了原則,大肆出賣起公權來。
2009年7月,某肥業公司蓋廠房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1名工人當場死亡。安監局事故調查組作出罰款2.5萬元的決定,在邵明華幫助下,該公司只交了8000元罰款,其他的緩交。同年8月,某紙業公司連發兩起安全生產事故,死亡2人,按規定應在10萬至20萬元的范圍內處罰,但在邵明華幫助下只按最低限額罰款了事。
啥都敢報
身上穿的家里用的都成了單位的“煙酒費”
47歲的邵明華是土生土長的漣水人。1983年6月,17歲的邵明華結束學習生涯,踏進縣廣播電視系統的大門,從辦事員起步,開始“他的奮斗”。2008年9月,參加工作25年后,調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副書記,擔任縣直部門一把手,掌管了安監這樣的一個“要害”單位。
此前,邵明華告誡過自己要堅持原則,不為金錢所惑。但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認為辛辛苦苦幾十年,有些“小打小鬧”無傷大雅的邵明華,心中的貪欲之門悄然打開一絲縫。
有了新房子后,邵明華開始考慮改變一下形象,提升衣著檔次。2008年11月一個周末,新任局長驅車趕往淮安市區,在一座大商場看中一件休閑上裝和一條褲子。
“總共多少錢?”同去的駕駛員趕緊拿票付了2340元。“變通一下吧,”邵局長對駕駛員交代。沒幾天,駕駛員拿著一張2300多元的酒發票來到了他的辦公室,“局長,那天新亞的賬。”邵明華眼角一掃,立刻“同意報銷”。
為了“高端大氣上檔次”,夢特嬌風衣、報喜鳥西服、花花公子休閑上裝、沙馳皮鞋,還有三星手機、按摩座墊……邵局長隔上一段時間就要逛逛商場,全身上下煥然一新,漣水安監局的“來客”也消耗了1.5萬多元的煙酒。到后來,甚至連家里電費也變成單位的“煙酒”。
啥都敢分
收了好處大家“抽頭” 感覺要出事讓每人退5千
安監部門作為集管理權和執法權為一體的機構,在管理和執法過程中收費、處罰項目較多,并有相當的自主權。
2011年春節前,拆除公司因為安全事故有人死亡,到安監局開證明理賠,按規定安監部門沒立案不能開證明,該公司掏出贊助費3萬元要求通融,邵明華當即答應。“要過年了,大家比較辛苦,班子每人分點吧。”就這樣,3萬元贊助中的1.2萬被私分,他本人分得4000元。
加油站搬遷需要安監初審意見,被邵明華索要贊助費2萬,加上從小金庫拿出的5000元,給局里所有職工每人發1000元補助。
某安全評價公司要進漣水市場,找到了邵明華。“可以,按行規支付贊助費。”邵明華很爽快。2012年春節前,贊助的24600元被邵明華等5人私分,邵分得8600元。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籬笆,經舉報,邵明華被紀檢監察部門列入目標。嗅覺靈敏的他急忙補救。去年6月19日晚,他召集班子成員到住所旁的公園見面,安排每人退5000元給他,返還給企業。他自己花錢買了4000元的購物卡,退給了楊忠,意圖蒙混過關。
為時已晚。邵明華很快被“雙規”,去年9月被逮捕。最近,經法院宣判,邵明華因貪污、受賄共計近20萬元,被一審判刑15年并處沒收財產1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