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授開公司無需再“偷著干”
直面利益分配創新收益,教授可拿八成 科技成果賺來的錢,能不能拿?該拿多少?談起“真金白銀”,創業者們諱莫如深。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稱:“因為許多技術都是職務發明,和企業合作時不敢喊價,常以三五萬元賤賣給企業,還擔心被學校發現。至于教授在企業中持股,更是遮遮掩掩,拿親戚名義辦公司的屢見不鮮。” 能拿嗎?新政策規定很明確:省內高校、公益型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可采取以資金、非職務科技成果、有效專利入股、參股創辦科技型企業并分紅,也可采取兼職兼薪方式服務科技型企業。 能拿多少?新政策中也有具體指標:以非職務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出資創辦科技型企業,包括科技成果在內的無形資產最高可占注冊資本的70%。鼓勵省內高校科技人員所形成的職務科研成果積極轉化。1年內未實施轉化的,在不變更職務成果權屬的前提下,由成果完成人創辦科技型企業轉化的,創辦企業實施人可擁有該成果在企業中享有股權收益最高可達70%;2年后仍未轉化的,其權屬不變,成果完成人自辦企業實施轉化的,可擁有該成果在企業中享有股權收益最高可達80%。 “職務科研成果股權收益教授最高可拿八成,這個標準超越許多其他省市規定。”省科技廳副廳長鮑繼宏認為,其將釋放的激勵效應不言而喻。 “新政策的影響力將逐漸顯現。”張敏預計,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將掀起一股創辦科技型企業的熱潮。“一大批有企業家頭腦的科技人員、有科技頭腦的企業家將涌現,我省中小型科技企業的數量將有一個明顯的增加。” “新政策對成果轉化收益分配的規定,是我省歷史上最優惠的獎勵辦法。”張敏認為,高校、院所、企業各有各的價值取向、考核指標和利益追求,既然要求創新與市場對接,就應該把市場中的通用標準引入到體制內的創新活動中來。張敏認為股權收益激勵措施是我省激勵科技人員創業的最優惠政策,有利于促進我省科技型企業的迅速發展,有利于全省深化產學研合作,有利于我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這項政策擴大了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轉化處置權限。這意味著高校、科研院所將真正掌握職務發明成果的命運,把更多科研成果輸送到企業。破除影響和制約科技成果向地方經濟建設領域轉化的制度障礙,使得創新資源能夠在科研機構與地方之間自由流動、互動和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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