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將賠償青島油管爆炸案7.5億元損失
繼國務院對“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進行責任認定后,中國石化1月12日晚發布公告稱,服從對本次事故責任的認定,并接受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決定。據統計,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75172萬元。中石化稱公司將承擔其相應賠償責任。 近日,國務院對該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做出批復,認定其是一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對中石化及當地政府的48名責任人分別給予紀律處分,對涉嫌犯罪的15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中石化在當晚的公告中披露,本次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中涉及的中國石化高管人員包括:對董事長傅成玉行政記過處分,對副董事長王天普行政記大過處分,對總裁李春光行政記大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副總裁、安全總監王永健行政記大過處分、免職,對監事、生產經營管理部主任俞仁明行政記大過處分。 |
關鍵詞:中石化,燃爆,油管爆炸 |
責任編輯: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