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強奸案主辯律師認罰道歉 曾泄露當事人隱私
李某某等5人強奸案因有6名律師違規違紀被北京市律協予以處分再次引發公眾關注。繼該案中成年人王某的辯護律師周翠麗在其新浪微博中自曝遭律協處分后,記者昨日獲悉,李某某的主辯律師陳樞也在其微博公開了被處分的情況,并向社會各界致歉。 自曝被律協通報批評 前日晚,陳樞在其新浪微博曝光了北京市律協在今年1月13日發出的“京律紀處(2014)第5號”文件。該文件稱:“陳樞律師作為辯護人,在接受委托后,應當認真研究案情,尋找證據,運用法律,向法庭發表辯護意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即使意見未被有關機關采納,也應當通過正當渠道反映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而不應當通過網絡媒體,采取‘隔空喊話’‘打口水戰’的方式表達意見,更不應違反訴訟制度泄露當事人隱私、披露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信息。”北京市律協決定:“給予陳樞律師通報批評的行業紀律處分。” 承認錯誤并公開道歉 陳樞在其微博中稱,《決定書》指其“違反了訴訟制度,泄露了當事人隱私,披露了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信息”,指的是自己在新浪微博里發布的《關于對李某某被控強奸案辯護的辯護》。在該《辯護》中,陳樞講述了自己為李某某進行無罪辯護的原因,以及李某某等人在酒吧聚會、金鼎軒吃飯、湖北大廈開房的全過程,以及案件在偵查過程中相關證據的認定等內容。 陳樞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案既涉及未成年人,又涉及個人隱私,他發布案件內容雖然是在媒體正在激辯該案性質的情況下發出的,“但也不能說明這么做就是正確的”。對此,陳樞“向涉案的所有自然人、辦案機關和其他涉案單位、律師行業以及所有社會大眾,表示誠懇的道歉”,并表示不申請復查。陳樞稱,和他一起為李某某進行辯護的律師王冉此次沒有受處分,“該案一審中王冉的辯護詞是被發到網上了,但不知是誰放上去的。” 昨天,北京市律協一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李某某案律師違規違紀的調查仍處于申訴階段,“待30天申訴期過后,會向社會和媒體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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