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孩兒燈、耍龍燈
送孩兒燈,簡稱“送燈”,也稱“送花燈”等,即在元宵節前,娘家送花燈給新嫁女兒家,或一般親友送給新婚不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為“燈”與“丁”諧音。這一習俗許多地方都有,陜西西安一帶是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間送燈,頭年送大宮燈一對、有彩畫的玻璃燈一對,希望女兒婚后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女兒懷孕,則除大宮燈外,還要送一兩對小燈籠,祝愿女兒孕期平安。 耍龍燈,也稱舞龍燈或龍舞。它的起源可以追溯上古時代。傳說,早在黃帝時期,在一種《清角》的大型歌舞中,就出現過由人扮演的龍頭鳥身的形象,其后又編排了六條蛟龍互相穿插的舞蹈場面。見于文字記載的龍舞,是漢代張衡的《西京賦》,作者在百戲的鋪敘中對龍舞作了生動的描繪。而據《隋書·音樂志》記載,隋煬帝時類似百戲中龍舞表演的《黃龍變》也非常精彩,龍舞流行于中國很多地方。中華民族崇尚龍,把龍作為吉祥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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