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城鎮化路徑漸明 戶籍制度改革成抓手
戶籍制度改革成抓手做實“人的城鎮化” 記者梳理各省份政府工作報告發現,至少24個省份在城鎮化章節涉及戶籍問題,對如何推進“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出初步部署。其中,廣東、河北、江西、遼寧、青海、山西、四川、西藏、江蘇、海南、湖南、安徽等省份明確提出“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在上述省份中,福建、廣東、江西、陜西、四川、海南、安徽等省份明確提出健全或實施居住證制度。與此同時,福建、廣東、江西等省份提出“實行差別化落戶政策”,河北稱將“抓緊出臺差別化落戶政策”,黑龍江則強調要落實好這一政策。 作為中國人口第一大省,在“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章節,廣東明確提出“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實行差別化落戶政策,逐步解決長期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家屬落戶問題”。此外,廣東還提出健全居住證制度,要求“完善積分制入戶和高技能人才入戶城鎮政策”。 與廣東相比,北京和上海雖沒有在城鎮化章節涉及戶籍問題,但在其他章節予以論述。作為常住人口超過2000萬的特大型城市,北京提出“加強人口規模調控”,稱將“推行居住證制度”;上海則表示“嚴格落實以積分制為主體的居住證制度”,并要求“嚴格控制人口規模”。 記者注意到,各省份針對省會城市戶籍制度改革的部署也不盡相同。與四川“繼續放開除成都外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戶籍限制”有所不同,黑龍江、陜西、海南等省份提出“合理確定落戶條件”,青海和江西等則表示將“有序放開落戶限制”。 此外,一些省份還提出了較為詳盡的方案。其中,河北提出“合理確定石家莊、唐山、保定、邯鄲4個市區人口超100萬城市的落戶條件,有序放開其他7個設區市市區的落戶限制,全面放開縣級市、縣城和建制鎮的落戶限制”;作為農業人口大省,陜西則提出“繼續做好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工作,年內轉移90萬人”。 改革開放30余年來,中國城鎮化水平由17.9%升至52.57%,但戶籍城鎮化率僅為35%左右。在此背景下,要解決“半城鎮化”這一困局,就必須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然而,如果僅是戶籍類別的變更,那則毫無意義。令人欣慰的是,多個省份均提到研究制定相應配套政策措施,把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以做實“人的城鎮化”。 城市群建設成重點“抱團”提升競爭力 觀察可見,在今年省級地方兩會上,城市群的概念被廣泛提及,成為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重點。記者梳理發現,北京、福建、廣東、貴州、河北、湖北、吉林、內蒙古、山西、陜西、四川、江蘇等10余省份的政府工作報告均有涉及。 在以“積極穩妥走河北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為題的章節中,河北提出,要堅持把城鎮化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格局,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構筑以京津兩個特大城市為核心,石家莊、唐山兩大城市為區域中心,其他設區市為支點的層級合理的城鎮體系。 北京和天津雖沒有在城鎮化章節提及,但在其他章節有所論述。其中,北京稱將“積極配合編制首都經濟圈發展規劃”,提出“主動融入京津冀城市群發展”;天津也表示“著力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并要求“加快譜寫新時期社會主義現代化京津‘雙城記’”。 地處珠三角城市帶上的廣東明確提出“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推進城鎮化”,要求“發揮廣州和深圳的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優化珠三角各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提升珠三角城市群發展質量”。 為融入區域性城市群,一些省份做出具體部署。譬如,吉林要求“抓住國家規劃建設哈長城市群機遇,積極推進我省中部城市群發展”;內蒙古提出“落實國家呼包鄂榆城市群規劃”;福建則要求“強化海峽西岸城市群主體形態”。 除積極助推融入區域性城市群,一些地方也在著力打造省內城市群。比如,貴州提出“做優黔中城市群”;湖北提出“加快推進武漢城市圈經濟一體化建設”,要求“積極引導武漢城市圈、‘宜荊荊’、‘襄十隨’等城市群(帶)構建協調互動機制”;山西表示“加快太原城市群建設”;陜西則提出“積極推進關中城市群建設”。 分析指出,可以預見的是,雖然各地情況不盡相同,路徑也各有特色,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城市群將從根本上提升中國城市化的水平,進而從整體上提升中國城市的競爭力。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力推進城市群建設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城市群中的城市發展不平衡、產業布局不相協調等問題。在新型城鎮化推進浪潮中,這些問題亟待制度層面的解決方案。(完) |
關鍵詞:戶籍,城鎮化,地方兩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