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福布斯富豪被控詐騙國資羈押3年 受審堅稱無罪
前福布斯富豪張克強(資料圖片) 兩年前被訴“詐騙國有資產”如今被追訴“單位行賄罪”張克強“鹽湖案”再開庭 2月21日上午,前福布斯富豪、原全國人大代表、廣州華美學校創始人張克強所涉“鹽湖案”在昆明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二次開庭,庭審持續了十多個小時,但未當庭宣判。 本次開庭,昆明市檢察院追訴張克強等人“單位行賄罪”。庭審中,著名刑法專家趙秉志擔任單位行賄罪的辯護人,他為張克強做無罪辯護,張克強更是堅稱無罪。 “鹽湖案”始末 2006年,張克強等人攜3.29億元參與鹽湖集團的增資擴股和受讓。2008年,鹽湖集團上市,一度為張克強等人帶來70億元的“紙面財富”。 2011年,昆明市檢方指控,張克強等通過信托方式,以入股國有企業深圳興云信參與鹽湖集團的定增,是詐騙國有資產。當時,張克強等人的辯護律師認為,鉀肥投資是向民營企業放開的,所謂“投資門檻”并不存在。 如今,時隔兩年后,張克強等人所持有的“紙上財富”已縮水到10億元。 張克強其人 張克強,1960出生,湖南籍,廣州華美學校創始人。在資本市場上的成功運作,,讓他一躍成為國內知名富豪。 最讓人津津樂道的是他參與發起保利地產。2002年,保利南方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張克強持股90%的華美集團及其本人出資5900萬元,成為保利地產大股東。保利地產上市后,股價曾逼近百元,張克強所持股票市值一度高達120多億元。 庭審焦點: 是否構成“單位行賄罪”? 1月21日,昆明檢察院將廣州市華美豐收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美豐收公司)追加為被告單位,并向張克強等人追訴“單位行賄罪”,向云南煙草興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曉云、深圳興云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經理崔偉追訴“受賄罪”。 根據昆明市檢察院《追加起訴決定書》,2007年至2008年間,云南煙草興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曉云、深圳市興云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經理崔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華美豐收公司所送賄賂,為該公司謀取非法利益,將興云信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非法轉讓給華美豐收公司。 昆明市檢察院稱,在本案審理過程中,發現被告單位華美豐收公司涉嫌單位行賄罪的。 公訴方指控,董曉云收受華美豐收公司所送500萬股“鹽湖集團(000578)”股票的收益權(參考價值1.03億元),被告人崔偉收受華美豐收所送出資63萬元的“鹽湖國有股權”(參考價值799萬余元)。 罪或非罪?焦點指向一份協議書。據稱這份協議書是在董曉云存在香港的保險柜中發現的,協議書是華美豐收公司總經理宋世新拿給董曉云的。據協議書,華美豐收公司承諾乙方享有500萬股鹽湖集團股票收益權,但協議上乙方處為空白。 |
關鍵詞:詐騙,國資,華美學校,張克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