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印把子”還需“過三關”
監督關:如何防范“二政府”? 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亮出權力清單的舉措讓不少企業拍手叫好,但也有企業擔憂“二政府”變相截留。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天方茶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孝和說,就怕落實中打折扣。特別是現在一些依托政府部門而生的“二政府”往往變相承接了政府轉移下放的一些審批、審核權,誰來監督問責? 不少代表委員建議,在亮出權力清單的同時,應建立公開透明的外部監督和問責機制,根據權力行使情況和公務員應當遵守的規則,細化量化違反后的處罰辦法。 對政府權力的監督,既包括來自人大的監督,也包括來自社會的監督,實現的方式必須是依法行使。 “一定要強調法治。今后無論是政府行使權力,還是監督權力,都要依照法律來進行,嚴格按照法律來辦事。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監督是根本之策。”聶高民說。 |
關鍵詞:簡政放權,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