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開出“大氣條例”第一案處罰決定書
14日下午,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向《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實施后第一家被查處的違法單位北京宏翔鴻熱力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三日內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10萬元罰款。 北京市環保局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北京宏翔鴻熱力公司鍋爐房5號20蒸噸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濃度為352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濃度為250毫克/立方米,分別超過北京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的限值。 據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介紹,該鍋爐房是在3月1日凌晨的抽查中被檢測出大氣污染物排放超標,超標主要原因是司爐工沒有在排放煙氣的噴淋降塵脫硫環節中加入足夠的堿性物質量,通過中和反應將煙氣中的二氧化硫去除。 該鍋爐房運營負責人稱,在被告知抽檢不合格后,公司已經安裝了能24小時加堿的新設備,并安裝了監控攝像頭,監督工作人員定時加堿。 據悉,3月1日凌晨,北京市環保系統在全市各區縣開展了代號為“零點行動”的專項檢查,共查出25家單位存在超標排放、11家企業存在揚塵措施不到位等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將按照《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和已經出臺的自由裁量標準對這些違法單位進行處罰,處罰結果也會在北京市環保局網站中公示。 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本周末采暖季即將結束,環境監察總隊對違法單位的復查工作將會在2014年供暖季到來時進行,“如果在復查過程中還有排放超標的情況,處罰金額將加倍”。(魯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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