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杜絕一切“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
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的社會矛盾以案件形式進入司法領域,出現(xiàn)了訴訟與信訪交織、法內處理與法外解決并存的現(xiàn)狀,導致少數(shù)群眾“信訪不信法”。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提出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強調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堅決杜絕一切“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錯誤做法。 今后,涉訴涉法信訪事項的上訪群眾不需要到信訪部門上訪了,直接到相關的政法部門反映問題即可。 中辦國辦近日印發(fā)的《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提出: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對于涉法涉訴信訪中的錯案、瑕疵案應依法糾正。 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入法治軌道 去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改革信訪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意見》正是根據(jù)《決定》的精神細化了規(guī)定。 此次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總體思路是:改變經(jīng)常性集中交辦、過分依靠行政推動、通過信訪啟動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納入法治軌道,由政法機關依法按程序處理,依法糾正執(zhí)法差錯,保護合法信訪、制止違法鬧訪,努力實現(xiàn)案結事了、息訴息訪。 在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方面,《意見》提及,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 值得關注的是,在處理涉訴涉法信訪案件的程序上,《意見》強調:對于已經(jīng)進入法律程序處理的案件,各級政法機關應當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時限內公正辦結。對于經(jīng)復議、審理、復核,確屬錯案、瑕疵案的,各級政法機關應依法糾正錯誤、補正瑕疵。 杜絕違法限制上訪人員人身自由行為 本輪改革的一大核心是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意見》稱,對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已經(jīng)窮盡法律程序的,依法做出的判決、裁定為終結決定。對在申訴時限內反復纏訪纏訴,經(jīng)過案件審查、評查等方式,并經(jīng)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認定其反映問題已經(jīng)得到公正處理的,除有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啟動復查程序。 此外,對于“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做法,《意見》再次強調,堅決杜絕一切“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錯誤做法,堅決杜絕違法限制或變相限制上訪人員人身自由的行為。 亮點1 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 意見: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各級信訪部門對到本部門上訪的涉訴信訪群眾,應當引導其到政法機關反映問題;對按規(guī)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涉法涉訴信訪事項,收到的群眾涉法涉訴信件,應當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處理。 【解讀】 訴訪分離倒逼司法公正 中央政法委有關負責人:訴訟與信訪分離的好處是信訪群眾直接到政法機關反映訴求,可以少走彎路,便于政法機關及時處理。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傅郁林:司法是社會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以往以信訪這個行政方式來處理涉法涉訴這類司法問題,容易形成民眾“信訪不信法”的思維,對民眾的法律意識、整個國家的司法權威會帶來負面影響。 意見提出將訴訟與信訪分離,實際上就是要解決這一問題。在以往涉訴涉法信訪事項中,包括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等多種類型,此次信訪制度改革意在讓民眾意識到法治的重要性,讓涉法信訪回歸司法程序,這一方面有助于更為專業(yè)的處理信訪案件,同時對司法部門提升辦案質量也起到推動作用。 |
關鍵詞:上訪,信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