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報違反“八項規定”問題 官員大辦喪事被撤
記者27日獲悉,江西省紀委對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發出通報。其中,興國縣安監局局長張宇因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干部職工福利、大辦父親喪事等問題被撤職。 據通報,6起典型問題分別是: 萍鄉市水務局黨委書記吳東萍公款旅游問題。經萍鄉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吳東萍黨內警告處分,追繳公款旅游費用上繳市財政。 省公路管理局調研員周連老公車私用問題。經省交通廳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周連老黨內警告處分,并扣除一個月績效工資。 興國縣安監局局長張宇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干部職工福利、大辦父親喪事等問題。經興國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張宇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并按程序撤銷其安監局局長職務,追繳縣安監局有關違紀款上繳縣財政。 金溪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蔣克勇、縣電大校長丁安麗、副校長余海興、秀谷鎮副鎮長王平、陳湘紅、秀谷鎮五里中心小學校長左鵬綱、工會主席熊建勛等人違規公款用餐問題。經金溪縣委、縣紀委研究,決定對蔣克勇等7人進行立案調查,并由相關部門按照程序免去蔣克勇等7人相關職務。 廣昌縣國土資源局人事教育股股長李雪明、甘竹鎮國土資源所所長李義文、盱江鎮國土資源所所長揭垂林、尖峰鄉國土資源所所長余睦暉、頭陂鎮國土資源所副所長陳先軍等人工作時間打麻將問題。經廣昌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李雪明等5人黨內警告處分。 新余市渝水區下村鎮高升村黨支部書記楊帶妹、村委會主任羅小明公款旅游問題。經渝水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楊帶妹、羅小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追繳公款旅游費用上繳區財政。 |
關鍵詞:八項規定,反腐,官員 |
責任編輯: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