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自費反腐老人回憶扳倒貪官過程 將繼續(xù)舉報
-相關 向陽鄉(xiāng)有關負責人:政府補償說法不準確在領到3000元之后的第十天,湯尊因為當?shù)孛襟w的報道而成為焦點人物。但是靈璧縣政府和向陽鄉(xiāng)政府認為,報道有部分失實。 給湯尊的錢未走鄉(xiāng)財政 4月30日上午,向陽鄉(xiāng)政府的宣傳委員丁強表示,政府補償4.3萬元這種說法不準確,“是失實的”。丁強說,根據(jù)聽證會情況,認定湯尊等人的清賬是湯圩村村民委員會組織,屬于村民自治事項,這筆錢是由湯圩村村委會付給湯尊的,“并不是走鄉(xiāng)里的財政,因此也不存在政府補償?shù)恼f法”。 丁強介紹,目前實行“村賬鄉(xiāng)管”,雖然湯尊每次來鄉(xiāng)里領錢,“但都是村里的錢,只不過手續(xù)要從我們這里辦”。 四方商定村里給付3萬元 丁強還出示了一份信訪聽證結論書,里面提到有關湯尊提到的幾項費用:借款利息、打字復印、車旅費應該由村委會據(jù)實給付,生活費用建議村委會給付,而22771元的誤工費則“應該召開村民會議決定是否給付以及給付標準”。而這份結論書,湯尊也有一份,內(nèi)容一致。 丁強說,聽證會后,靈璧縣信訪局、向陽鄉(xiāng)政府、湯圩村村委會以及湯尊四方進行了溝通,最后決定“村里給付總共3萬元”。 在4月18日,湯尊來鄉(xiāng)里領3000元時,丁強還跟他進行了約談。丁強提供的一份當天的約談筆記復印件中寫著: 丁:當時結論通知書出來后,我們雙方本著互信的原則,議定總支付給你叁萬元,現(xiàn)陸續(xù)付給你貳萬柒千元,準備今天下午全部給清,你看行嗎? 湯:行。 丁:那2003年湯圩村清賬款一事全部結清,這個問題就到此為止,你沒有異議吧? 湯:沒有,我同意。以前說是叁萬,現(xiàn)在給我清了,我很滿意。 在這份復印件下面,還有湯尊的簽名、手印以及手寫的“以上筆錄我看過和我說的一樣的”字樣。 另外一萬多有不同說法 4月30日中午,湯尊表示,這份復印件的內(nèi)容屬實。面對“那為什么之前對媒體說,3萬結清,還有1萬多同意緩付”的疑問,湯尊表示,“3萬元的確是之前談好的。那1萬元,縣信訪局的局長張立新說會幫我找省里去要的”。 靈璧縣信訪局局長張立新則否認說過這番話:“我沒有說過,他那3萬元都是村里給付的,從來都不是政府財政支出。”張立新稱,他知道湯尊的愛人生病住院,只是表示“如果他在以后的生活還有什么困難,縣里和鄉(xiāng)里都會想辦法幫助他的”。記者梁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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