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10天通報10名官員通奸 給廣大黨員敲警鐘
記者從中紀委獲悉,中共中央紀委日前對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楊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楊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并與他人通奸。 楊剛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楊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事發 傳言楊剛在疆任職期間與開發商“有染” 公開簡歷顯示,在2010年12月之前,楊剛在新疆任職40余年,是實至名歸的新疆實權人物。 2013年12月27日,中紀委網站通報,楊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時年60歲的楊剛此前任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2009年年底,楊剛調離新疆赴京到國家質檢總局任職。 據媒體報道,在楊剛落馬之前的半年,新疆地產界已風聲鶴唳。2002年后,楊剛主導烏魯木齊市荒山綠化工程,烏市多家地產商涉及對楊剛進行商業賄賂和利益輸送,2013年年中以來,已有近10名地產商相繼被調查。亦有多方信源指,楊剛的親屬利用其權勢影響,染指新疆的旅游和房地產開發領域。 據財新報道,在2013年楊剛落馬前后,多個涉及荒山綠化項目的地產大佬相繼傳出因為楊剛而被調查的消息,其中就包括新疆鴻遠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趙星如,以及開發雪蓮山、騎馬山、紅光山等荒山綠化項目的開發商。 廣州副市長曹鑒燎被雙開 與多名女性通奸 據廣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2013年12月,經中共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對廣州市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曹鑒燎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 經查,曹鑒燎在廣州市天河區、海珠區和增城市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多名女性通奸。 曹鑒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曹鑒燎開除黨籍,由廣東省監察廳報廣東省人民政府審批開除其公職;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記者溫如軍) 力度 不足10天中紀委通報10官員“通奸” 記者注意到,楊剛和曹鑒燎是從7月2日以來,中紀委在通報中,提到“與他人通奸”的第九個和第十個官員。 7月2日,中紀委同時通報了5名“問題官員”,其中均提到“與他人通奸”。 今年6月5日,中紀委首次在通報落馬官員“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的問題時,使用了“與他人通奸”的措辭,并在6月7日專門刊登了一篇名為“從一個熱詞看黨紀嚴于國法”的文章,回應最近出現的“與他人通奸”的措辭。 中紀委解釋,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與配偶以外的異性自愿發生性行為,屬于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 據介紹,在我國的刑法及相關法律中,一般情況下,沒有對通奸作出定罪的規定。但是在黨紀中則有對通奸的懲戒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與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上述條例補充強調,與現役軍人的配偶通奸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新華社文章指出,“通奸”這個刺目刺耳的詞匯再次出現在中央紀委發布的通報中,被立案審查的冀文林和余剛都有通奸行為。這樣一個詞匯屢次出現在違紀違法黨員領導干部的通報中,在令人感到錯愕驚訝的同時,無疑也給廣大黨員干部敲響了道德警鐘。綜合新華社、《法制晚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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