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意見》指出,2014年底將出臺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同時,要建立招生問責制,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意見》提到,關于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確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項目,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于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做好公開公示,強化監督管理。2014年底出臺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 關于完善和規范自主招生,《意見》規定,自主招生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規范并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后進行。 《意見》還針對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指出,高校要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包括標準、條件和程序等內容,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建立招生問責制,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同時,教育部要求改進錄取方式。推行高考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方式。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 《意見》指出,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注冊入學,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實現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2015年研究出臺學分互認和轉換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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