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文明城市現有16個省會城市 昆明濟南等9市未被評上
第三批27個全國文明城市(區)名單(2011年12月公布) 省會、副省級城市:長沙市、廣州市、福州市、長春市、杭州市、鄭州市、拉薩市、銀川市、貴陽市; 地級市:臨沂市、常德市、揚州市、長治市、淄博市、鄂爾多斯市、洛陽市、綿陽市、宜昌市、唐山市、江門市、嘉興市、常州市、克拉瑪依市; 直轄市城區:北京市朝陽區、上海市長寧區、重慶市渝中區; 縣級市:綏芬河市; 復查確認繼續保留榮譽稱號的全國文明城市(區)名單(23個) 省會、副省級城市:廈門市、成都市、大連市、南寧市、南京市、寧波市、青島市; 地級市:惠州市、東莞市、大慶市、馬鞍山市、南通市、包頭市、煙臺市、蘇州市; 直轄市城區:北京市西城區、天津市和平區、北京市東城區、重慶市渝北區、上海市浦東新區; 縣級市:張家港市、庫爾勒市、滿洲里市。 |
關鍵詞:全國文明城市評選,海南日報,復查確認,2009年,2005年,重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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