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將于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開展為期1年的不合理醫療檢查專項治理行動。
具體來看,治理違法違規開展醫療檢查行為。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超出診療科目范圍開展醫療檢查,開展禁止臨床使用的醫療檢查,使用未依法注冊或者備案的醫療器械、聘用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開展醫療檢查,以及違規收取醫療檢查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治理無依據檢查、重復檢查等不合理檢查行為。治理違反知情同意原則實施檢查行為。治理可能誘導過度檢查的指標和績效分配方式。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和科室實施“開單提成”、設置業務收入指標并與醫務人員收入直接掛鉤等可能誘導過度檢查的行為。治理違反規劃配置大型醫用設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