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被告人丁羽心被帶入法庭。
又跑官又撈人,一切為劉志軍
一方面利用劉志軍賺錢,另一方面敢為劉志軍花血本。公訴機關(guān)指控,丁書苗按照劉志軍授意,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款物共4900萬元。
據(jù)查,2008初到2009年,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違紀被調(diào)查后,按照劉志軍的授意,為了替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丁書苗花了4400萬元。但事情沒有辦成,事后向劉志軍進行了報告,自己被人騙了。
2012年3月,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劉琳等3人詐騙一案,檢方指控稱,劉琳以幫助何洪達疏通關(guān)系為名,虛構(gòu)自己為此花費了巨額資金,騙取丁書苗及女兒侯軍霞錢款共4400萬元。劉琳供述稱,“丁書苗告訴我,只要能讓何洪達從輕處理,錢的方面不用擔心。”
2008年到2010年,劉志軍為了到地方任職,讓丁書苗找關(guān)系為其職務調(diào)整創(chuàng)造條件,丁向劉志軍報告稱花了1000萬元,實際上只花了500萬元。
丁書苗供述,我和劉志軍認識十幾年來,關(guān)系逐漸加深,他在副部長任上幫我賺了不少錢,我就用錢幫他拉關(guān)系。“凡是他安排的事情,我都盡力去辦,花多少錢從不吝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