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一貫制和綜合評價,讓學生輕松起來
考試、評價、招生,這是教育領域的“關口”環節,通過“關口”環節的改革,一定能夠帶動和促進包括課程標準制定、教學模式在內的整個教育鏈條的改革與發展,《決定》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一個重要段落,就凸顯出這樣的信息。
楊銀付認為,“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將會引領人才培養制度與人才培養方式的改革?!稕Q定》提出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并提出許多具體改革舉措,而國家正在研究制訂有關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總體方案及實施意見,令人期待。”
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主任田慧生進一步解讀,《決定》探索招生考試分離的運行機制,這是在之前教育規劃綱要“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基礎上的進一步細化。“《決定》也對各級各類教育招生改革的重點和主要任務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要求,規定如此細致,過去并不常見,這說明經過綱要頒布實施3年來的試點改革的探索和實踐,有關考試招生制度未來的改革方向已經十分清晰與明確。”
公眾普遍對“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和“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非常關注。在教育界人士看來,九年一貫,打通小學和初中,減少一些中間環節,這是解決擇校熱、減輕學生負擔的好思路。而基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可以減輕學生在高考中的負擔與壓力,打破“一考定終身”。
“管辦評分離”,讓學校自主起來
辦學體制改革和管理體制改革是教育改革系統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提高教育資源利用率的有效途徑,更是教育改革進入“深水區”之后的重點和難點。
“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到今天,我們愈來愈深刻認識到,制度創新是關鍵。”董奇認為,創新體制機制,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是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必由之路。此次《決定》指出,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擴大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權和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這意味著,高校在治理結構、人才培養、招生改革、就業機制等方面將發生深刻的變革。
“要以教育管理方式、教育治理方式創新引領教育發展方式創新。”楊銀付認為,在教育管理方式上,管、辦、評分離就是要構建“政府管教育、學校辦教育、社會評教育”的教育發展新格局。
楊銀付說,在“管辦評分離”中,管理的改革和創新是上游,是基礎性的。它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管理上的放權,將為辦學和評價的創新提供空間,牽一發而動全身。而管理方式轉變的核心要求,就是由微觀管理走向宏觀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間接管理、由辦教育向管教育轉變、由管理向服務轉變。“這就要建立健全教育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還要健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
越是推動改革的時刻,越是需要良好的寬松的輿論環境,越是需要進一步讓全社會了解和理解改革的復雜性、長期性和艱巨性。幾位專家都強調,由于教育是培養人的事業,決定了教育改革也必然是漸進式改革,不能有大起大落,更不可用“休克療法”,不能“只管起飛,不管降落”,也不能只是“看上去很美”,而是需要適合的、管用的、配套的綜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