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子為搶地盤刺死17歲同行 獲刑15年
原標題:男子刺死同行獲刑15年
因分發小廣告引起糾紛,19歲男子劉某持刀刺死17歲的張某。昨天記者從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作出一審宣判,劉某故意傷害罪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審理查明,去年5月3日上午,張某在朝陽區十八里店鄉一過街天橋上散發小廣告,與劉某雇用的一名男子發生爭執,理由是張某認為該地段是他分發小廣告的“地盤”,不允許其他人在此地分發小廣告。該男子馬上聯系劉某,劉某趕到后與張某發生爭執。劉某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扎中張某左側胸部,隨后逃離現場。張某因刀子刺破右心室,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案發當晚劉某投案自首。 法庭認為,鑒于劉某具有自首情節,法庭依法決定對其從輕處罰,劉某故意傷害罪成立,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據市三中院介紹,案件宣判后,合議庭法官考慮到張某家庭經濟十分困難,而劉某又是孤兒,無力賠償,經多方聯系為被害人家庭申請到一筆救助資金。(張劍) |
關鍵詞:故意傷害罪,爭執,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