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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辦官員斂財6000萬受審 曾38次向丁書苗索賄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 2014-01-10 08: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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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9日)上午,因涉嫌貪污、受賄、詐騙約6000萬元,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在市一中院受審。其涉案事項幾乎全與此前已受審山西女商人丁羽心(曾用名丁書苗)有關。此案未當庭宣判。

  涉嫌貪污受賄詐騙三罪

  據了解,范增玉因涉嫌犯貪污罪、受賄罪,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批準,于2012年9月2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于2012年10月1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北京市公安局于2012年12月18日對其涉嫌詐騙罪立案偵查。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此案于2013年6月28日曾被退回補充偵查。鑒于案件重大、案情復雜,其間檢方曾延長審查期限兩次。

  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范增玉涉嫌貪污、受賄、詐騙三宗罪,而且均與此前在市二中院受審的原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有關。

  范增玉被指控的第一項罪名是貪污罪,數額為260萬元。檢察機關指控稱,2009年底,范增玉利用擔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和負責處理扶貧辦培訓中心業務欠款的職務便利,將丁羽心向扶貧辦捐贈的人民幣260萬元據為己有。

  38次受賄共計4000多萬

  此外,范增玉還被指控涉嫌受賄罪,其中一項是受人請托為子女安排在國務院扶貧辦外資中心工作,收受他人人民幣10萬元,而這只是范增玉受賄金額中的很小一部分,更多的則是來自丁羽心。其曾先后38次向丁羽心索要或從丁羽心處收受賄賂,共計4000余萬元。

  據檢察機關指控,范增玉于2009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扶貧辦外資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接受丁羽心希望參與扶貧項目、樹立正面形象的請托,為其安排在有關表彰會上發言、在有關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跡等。范增玉先后38次索要或者收受丁羽心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00余萬元。

  2013年9月的庭審中,丁羽心回憶,自己是2008年6月左右認識范增玉的。“認識以后就捐了一筆款。2009年到2010年間還陸續捐款。”丁羽心稱,她交給范增玉的都是“扶貧款”,都是范增玉主動向她索要的。

  丁羽心案庭審中其他證據材料顯示,范增玉對此給出了另一種說法:“我認識丁羽心不久,丁就給我送錢,急于擴大自己和企業的知名度,后來我聽到風言風語,但我已經幫她安排過一些活動。丁被限制出境以后,她給我打電話讓我問問。我逐漸認識到丁是被有關部

  范增玉被指控犯詐騙罪,也與丁羽心有關。根據檢察機關指控,除了一筆390萬元是范增玉以幫助歸還欠款為名從丁羽心處騙取,另外兩筆均是丁羽心被有關部門調查后,范增玉以冒充領導或疏通關系名義從丁羽心及其下屬處騙取。

  檢察機關指控稱,2010年12月間,范增玉冒充有關領導,與丁羽心進行手機短信息聯系,先后騙取丁羽心人民幣200萬元和20萬歐元(約折合人民幣180萬元)。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節期間,范增玉得知丁羽心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后,對丁羽心的下屬張鐵軒謊稱其認識有關領導可以為丁羽心疏通關系,先后騙取張鐵軒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90余萬元。

  事實上,范增玉所謂的“疏通關系”并未能挽救丁羽心。2011年6月,丁羽心被北京市公安局刑拘,后2013年9月24日丁羽心因涉嫌行賄、非法經營一案在市二中院受審。公訴機關指控其在2008年至2010年間,按照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授意,先后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錢款共計4900萬元。

  門調查,丁急于擴大知名度,想借此認識領導人。丁被監控后更加希望通過我提高知名度,以逃避司法。”

  借疏通關系騙財

  范增玉被指控犯詐騙罪,也與丁羽心有關。根據檢察機關指控,除了一筆390萬元是范增玉以幫助歸還欠款為名從丁羽心處騙取,另外兩筆均是丁羽心被有關部門調查后,范增玉以冒充領導或疏通關系名義從丁羽心及其下屬處騙取。

  檢察機關指控稱,2010年12月間,范增玉冒充有關領導,與丁羽心進行手機短信息聯系,先后騙取丁羽心人民幣200萬元和20萬歐元(約折合人民幣180萬元)。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節期間,范增玉得知丁羽心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后,對丁羽心的下屬張鐵軒謊稱其認識有關領導可以為丁羽心疏通關系,先后騙取張鐵軒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90余萬元。

  事實上,范增玉所謂的“疏通關系”并未能挽救丁羽心。2011年6月,丁羽心被北京市公安局刑拘,后2013年9月24日丁羽心因涉嫌行賄、非法經營一案在市二中院受審。公訴機關指控其在2008年至2010年間,按照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授意,先后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錢款共計4900萬元。
 

關鍵詞:斂財,索賄,貪污

責任編輯: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