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力推水電氣價改 年底前或將全部“走階梯”
導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5日說,價格改革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今年我國要在不增加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用電、用氣負擔的前提下推進資源能源價格改革,完善階梯電價,指導落實階梯水價,適時出臺階梯氣價。 【詳細】 階梯電價2012年7月全面實施 根據目前確定方案,居民階梯電價分為三檔,第一檔為基礎電量,要求覆蓋80%居民家庭用電,保障這些家庭用電價格不上漲;第二檔用電量要求覆蓋95%的家庭,每度電價上漲5分錢,第三檔則是剩下的5%用電量最高的家庭,每度電價上調3毛錢。截至目前共有29個省份完成聽證,在此方案基礎上劃定各地三檔電價的電量。 【詳細】 發改委:2015年底前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 1月份,發改委印發指導意見明確,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級設置階梯水量,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 【詳細】 實行階梯水價后八成家庭支出不會增加 記者3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2015年底前中國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推行階梯水價制度后,各地80%的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會增加。 發改委表示,其余約20%的居民家庭用水基本生活需求部分價格不上漲,但超出的部分將大幅上調,漲幅為50%-200%。 【詳細】 居民階梯氣價方案年內望推出 2014年資源產品價格改革再度全面提速闖關。繼居民階梯電價和階梯水價之后,醞釀多年的階梯氣價也漸行漸近。《經濟參考報》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悉,經過數次討論修改,《關于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價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已完成并上報至國務院,有望在年內推出。 【詳細】 天然氣等領域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第十條明確了“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的改革方向,強調“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 【詳細】 河北差別電價、水價和懲罰性電價管理向下授權
省物價局要求各地,對淘汰類、限制類設備用電、用水和超過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產品(工藝)用電,在現行差別電價、差別水價和懲罰性電價加價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加價標準。同時,要求各地建立執行差別電價、差別水價和懲罰性電價企業的納入、退出機制和相關統計臺賬,完善配套政策,并按季度報告執行情況。各地供電、供水企業(水管單位)要嚴格按照當地確定的差別電價、差別水價和懲罰性電價加價標準執行,并按月將加價電費、水費征收情況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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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階梯價格,水價,電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