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崔永元互罵都用了哪些語句
6月25日上午,方是民(筆名方舟子)訴被告(反訴原告)崔永元名譽侵權案在海淀法院當庭宣判,法院認定崔永元、方是民的微博言論均有侵權行為。兩人在微博中都罵過哪些話?法院對此是如何判定的? 方舟子微博針對崔永元的言論: “一幫騙子搞慈善” 崔永元發起公益項目“給孩子加個菜”,認為方舟子此話是對他公益項目的污蔑。 “是個職業托兒” 方舟子稱崔永元紀錄片中的采訪對象“是個職業托兒”,并提交了相關博客證據,法院認定并未證明證據中該人與紀錄片中在超市接受崔永元采訪者系同一人,無事實依據或依據明顯不足,構成侵權。 “一筆德藝雙馨的好交易” 方舟子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崔永元中美電影節獲獎,與中央電視臺播出崔永元采訪蘇彥韜的節目之間存在時間上的先后關系。方舟子稱崔永元獲得美國影視大獎是“一筆德藝雙馨的好交易”,實質是指稱崔永元的這個榮譽是利用央視主持人的便利進行交易獲取的,法院認定無事實依據或依據明顯不足,構成侵權。 “蕩悠悠,把那點德行消耗”、“加菜盡肥肉,基金不透明” 方舟子轉引其他人的微博的言論,法院認為相關微博采用戲填詩詞的戲謔表達方式,尚未達到侮辱、誹謗的嚴重程度,鑒于公眾人物的容忍義務,法院認定方是民的轉引行為并不構成侵權。 “瘋狗”、“主持人僵尸”、“張嘴就造謠,說謊的家教” 法院認為方舟子這些話明顯超出了言論的合理限度和公眾人物容忍義務的范圍,貶低、侮辱了崔永元的人格尊嚴,構成侵權。 “暗箱作業”、“臉皮厚”、“死不認錯”、“忽悠”、“嚇唬人” 法院認定方舟子在口水戰中使用這些詞匯,亦或屬調侃揶揄,或屬質疑批評,雖有一定貶義,但并未達到惡意侮辱、誹謗的程度,未侵犯崔永元的名譽權。 “一個是雜交的奇葩” 法院認為方舟子該微博并非指稱崔永元,崔永元不能據以主張侵權。 崔永元微博針對方舟子的言論: “黑基金黑到家了”、“以肘子為頭目的網絡流氓暴力集團” 法院認為崔永元這些言論屬無事實依據或依據明顯不足,構成侵權。 “肘子最臟,坑蒙拐騙都干過,可它是三無人員臉皮又奇厚” 法院認為即使方舟子的觀點不受歡迎或者錯誤,只要有相對合理可信的依據、理由,仍不能隨意指稱對方“坑蒙拐騙”、“網絡畸騙”等。崔永元該言論屬無事實依據或依據明顯不足,構成侵權。 “肘子”、“拽著它溜達”、“流氓肘子” 法院認定崔永元這些話侮辱、貶低了方舟子的人格尊嚴,構成侵權。 “肘子一邊300萬美元在美國買豪宅一邊在網上哭訴安保基金不夠用了” 法院認定該語句均有一定事實依據或結合上下文分析屬于崔永元主觀上“確信真實”的誠實意見,表述亦無明顯不當、歪曲,不構成侵權。 |
關鍵詞:方舟子,崔永元,正當防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