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再次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附目錄)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取消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公告 經省政府批準,現將銜接《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河北省2013年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有關情況予以公告。此次清理,河北省共銜接國務院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6項,接收國家下放27項;河北省決定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1項,省本級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18項。對公布取消的事項,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決停止審批,做好后續監管,防止出現管理漏洞;對下放管理層級的事項,要做好接收工作,規范審批行為,防止出現管理脫節。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2月31日 銜接《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共計43項,其中取消16項、接收下放27項) 一、河北省銜接取消項目(共16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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